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(2025年版)》24日对外公布,《关于<市场准入负面清单(2025 年版)>有关情况的说明》提出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用承诺及履约要求:经营主体以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许可但未履行信用承诺的,撤销原发放许可,将其履约践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并共享相关信息,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。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、屡犯不改、造成重大损失的经营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,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。 与此前实施的2022年版清单相比,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(2025年版)》事项数量由117项缩减到106项。
文件原文
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(2025年版)》已经党中央、国务院批准,自即日起印发实施,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。2022年3月12日发布的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(2022年版)》(发改体改规〔2022〕397号)同时废止。
2025年4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