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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镇党委,市直有关部门、单位党组(党委),城区街道党工委,市人武部党委:
根据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及其实施细则、《关于开展事业单位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的通知》(鲁编办〔2016〕181号)要求,决定开展202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监管工作。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抽查对象和内容
抽查对象为全市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,抽查事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、年度报告公示情况、履行职责情况以及事业单位监管其他事项。特别是登记的法人信息、办公住所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、需变更的单位,请务必提前做好变更(操作流程见附件1)。
二、工作安排
(一)认真组织自查整改。主管部门要第一时间组织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对照自查事项清单(见附件2),做好自查整改。
(二)抽取检查名单。市委编办选取检查名单,于检查前一周下发《检查通知书》。
(三)积极配合开展检查。请各单位参照归档材料目录清单(见附件3),准备好迎检材料,打印纸质版档案以备检查。
三、其他要求
此次检查结果通过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,并作为我市2O24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。对检查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,将按有关规定视情况列入异常信息。涉及违法违纪和资产损失问题的,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。
联系人:李萌雨 联系电话: 6663148
附件: 1.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操作流程
乳山市委编办
2024年7月19日